为“帮信”犯罪提供协助的情况较为普遍的现象包括:在得知他人正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不法活动时,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或者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举例来说,将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电话卡等资源提供给犯罪分子以供其进行资金转移之用,或者是为各类犯罪活动开发并维护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软件程序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3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