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的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
第四,契约优先性。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一、夫妻一方是否可以将婚内协议作为拒绝还债的理由
夫妻一方不可以将婚内协议作为拒绝还债的理由。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面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另一方面,该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债权人不知道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怎样将婚前财产变共同财产呢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将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其婚前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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