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准备
①计划准备。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②法规准备。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③组织准备。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根据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行任务的主体。
④物财准备。行政执行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准备相关的物质条件和适当的资金资源,以满足行政执行的要求。
⑤技术准备。现代行政既是专业行政,更是技术行政,应该预先为行政执行任务配备适当的技术人员,帮助行政执行任务迅速有效地完成。
执行的实施
①执行的动员。指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组织者在组织内部,就上级决策、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对组织成员进行的宣传动员,使之理解执行的重要价值。
②执行的沟通。指系统为获得期望的执行效果,在内部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凭借一定方式交流相关执行信息,以谋求执行体系和谐有效运转、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的管理手段。
③执行的协调。指行政领导者通过一定方式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组织内部各单位之间、组织的成员之间建立分工合作、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实现行政执行目标的管理活动。
执行的监控
行政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因为各种现实因素而走样。因此,必须由一定具有法定授权的主体,对相应执行主体的行为和执行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以保证行政目标圆满实现的管理活动。
①执行监控的类别。执行监控分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两类。内部监控是指组织内部由领导人或者负责督导的人员、机构实行的监控,主要目的在于控制、调整行政执行的具体过程。外部监控是指由上级机关或其他监督部门实施的监控,其目的在于防止行政执行偏离决策、政策的方向。
②执行监控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明确执行标准,只有使执行标准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才能对执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第二个环节是用执行标准衡量执行绩效,以确定执行质量偏差及其性质;第三个环节是采取相应措施,或是对执行的主观方面或是对执行的客观方面纠正偏差。
③行政监控的重点。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实行监控主要针对以下因素进行控制:人员素质及其行为、预算和财务状况、执行工作进程及其质量、对信息质量的控制、对行政执行计划与目标的控制、组织整体绩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八章 执 行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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