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如何支付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为工伤员工支付的医疗费,应先在其他应收款中归集,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支付不足的部分,可在福利费中列支。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工伤职工的护理费如何支付根据工伤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可以看出,在停工留薪期内未确定护理依赖程度时,护理费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工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在确定护理依赖程度后,护理费则由工伤保险基金结合护理依赖程度支出,但是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则由单位按照以上标准按月支付。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如何支付”以及“工伤职工的护理费如何支付”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很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都是自己掏的腰包,缴的费用。但实际上,职工因工受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一般都是由单位承担的。不过,实践中单位以各种理由来逃避责任的情况有不少。如果您有遇到类似的情况,您要懂得如何依法维权,向单位主张权益。如果您对此不甚了解,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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