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一、根据规定寿县的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寿县的公租房可以住3年,但租赁期限到期后可以续租。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续租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应当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
二、租门面需要注意什么
1、看出租房的产权证明;
2、参考周边的出租价格;
3、压低租房押金;
4、中介费一般可以谈到月租的50%(如果通过中介的话);
5、认真审阅租约条款,有疑问要及时弄明白;
6、注意是否为近期拆迁规划中的建筑。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三、合同正文与附件条款出现矛盾
当合同附件与主合同矛盾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合同条款的效力。协商不成一般应当参照同类合同的交易习惯认定以主合同条款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房屋租凭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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