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分配船舶拍卖金
如果船舶被拍卖,拍卖价格应优先偿还海事请求人行使请求权时发生的费用,其次是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
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船舶收益保全、拍卖和分配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拍卖船舶所得中预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船舶留置权应当在船舶留置权之前支付,船舶抵押权应在船舶留置权后支付。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当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造船人或者修船人有权保留其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的偿还。船舶留置权在船舶制造者或修理者不再占有已建造或修理的船舶时消灭。船舶留置权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由此产生。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占有他人的动产,在动产产生的债权清偿之前,动产可以作为法定担保权予以保留,以保证债权的清偿。船舶留置权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留置权。基于公平原则,现代国家的民事立法普遍规定了留置权制度。民法上的留置权起源于古罗马法规定的恶意抗辩。古罗马法规定的恶意抗辩权是债权人拒绝支付的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现代国家的民事立法在规定留置权制度时,或多或少受到中世纪商业习惯法中具有物权效力的商业留置权概念的影响,导致各国留置权的立法风格和制度适用存在差异,形成两种不同的留置权制度:债权留置权和物权留置权。在船舶留置权领域,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船舶留置权在一些国家是船舶留置权的别名,两者属于同一个概念,但在其他国家,船舶留置权是一种行政措施,属于行政法的范围,与船舶留置权有着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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