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提交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合法身份证明等文件,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登记费,提交齐备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中国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如何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出质,取得质权人提供资金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质权的设立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申请,并在专利局进行登记。申请专利权质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质押合同、专利权证书等材料。在完成登记后,专利权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质权的使用、偿还等事项。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对专利权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专利权质押登记是一种合法的融资方式,但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查程序,并且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在完成登记后,专利权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质权的使用、偿还等事项。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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