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大学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社会管理窗口
二、办理地点
大学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社会管理窗口
三、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四、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现场踏勘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组织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补正材料审查意见、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建议。
提交材料齐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把关
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
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颁发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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