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对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犯罪后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哺乳期妇女犯罪一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74、265条可知,哺乳期妇女满足相应条件后,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暂予监外执行等制度。若哺乳期妇女满足《刑事诉讼法》第16条任一情形,则其免予刑事处罚:即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哺乳期能被裁员吗
哺乳期的劳动者不能被裁员。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给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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