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家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体现。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在歇业后,企业不能自行清算时,经相关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委托清算公司进行清算,并由人民法院对清算工作进行监督、审核等作出的法律规定。
第二,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国家在明确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同时,也必须明确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就是对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时,要求企业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事项作出规定。从而有效防止企业借歇业关闭等逃废债务现象发生,也便于企业自身退出市场时有法可依,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诚信、公平、依法、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价值取向得到切实实现。
第三,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完善之中,一些市场经济主体诚信度低下,不仅影响交易安全,而且影响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而诚信度低下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在获取高额利润或骗取大量钱财后,突然关门歇业,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设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制裁借歇业恶意逃债行为,使企业退出市场时获取非法利益不可能得逞,达到从源头上控制不法行为的目的,从而有利于使企业在经营中提高诚信度,对保证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繁荣,促进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四,我国加入WTO后急需强化企业清算制度。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内外市场流通加快,企业竞争更加激烈,进出市场的企业必将增多,企业间出现纠纷、引起诉讼也随之增加,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势必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我国规定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后,在法律适用上,有利于合理处理各类纠纷,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管理。避免因缺少准据法,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五,制定强制企业清算制度也是我国民法典需明确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加入WTO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企业兼并、关闭、清算等企业退出市场行为的立法急待加强。设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填补了我国现有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空白,对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具有积极意义。如经清算公司清算后,企业资不抵债的,人民法院即可裁定结束清算,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使破产和清算成为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程序。既加快企业退出市场速度,又做到有法可依。
全文9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