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注册域名中含有他人已经注册商标的名称;
2、其他人恶意抢注域名;
3、域名注册在先,而商标注册在后;
4、同一域名的同一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
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二、驰名商标如何算侵权
驰名商标有下列行为算侵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的;
3、伪造、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4、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此外,还有其他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驰名商标;
2、以驰名商标为企业名称;
3、以驰名商标为域名;
4、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名称、包装和装饰,或在商品说明书、价目表或其他文件中添加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图案。
三、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指的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这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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