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东新乡的胡先生来电反映,他们村的耕地被**集团征用了,村里给他们的补偿是18500元一亩,想了解这个费用是否合理,为此我们联系到了南昌县国土局东新中心所的所长黄*林:来听听他的回复:
南昌县国土局东新中心所的所长黄*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集团使用的这块土地其实是在03年时候就已经变更为了国有建设用地,当时是2万一亩,村里补偿金额为12500元一亩,后来当时因向莆铁路没有用这么多地就划归了乡政府,这样一来就与村里没有关系了。现在这块地作为存量用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被**集团摘得。补偿金额其实在05年的时候已经发放给了村民,至于现在18500元后来再次增加了6000多元的补偿金。村里留下的部分补偿款是用作公益事业,例如老人补贴、小学建设等。如果村民对村里留下的部分有意见,可以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进行表决,这个事情是村民自治的事情,乡政府和县政府都不会干涉。村民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南昌县国土局办公室的电话85712545进行咨询。
案例分析解读: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16年国家征用农村耕地补偿怎么计算?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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