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由公司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按当月工资加奖金按下列比例计算: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区别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也把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用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这两者是不同的。
年终双薪就是固定发放的工资,实际上就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是(本人一个月的工资)确定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年度最后一个月随12月份工资发放)也是确定的,不存在其他的发放方式和发放理由。年底双薪已经脱离了奖金的性质,成为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奖金有根本区别。奖金即奖励,是对员工的超额劳动和额外贡献的奖励。奖金是对员工超额劳动的报酬,年终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是在对员工全年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相应进行发放,其目的是对员工的全年工作进行考核。
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就是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攒下来放到年末来发。年底双薪并不对员工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而仅仅只是把员工一年当中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变成了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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