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拘留的区别在于性质,适用对象,期限等方面的不同,同时,拘留还细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定义是可以理解为不同程度上对人身自由的剥夺惩罚,他们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拘役:拘役是刑罚方法,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留: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二、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定义
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定义概括而言都是限制人身自由,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
三、拘留和拘役哪个严重
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尚未判处刑事责任。拘役属于现行刑罚,已判处刑事责任。所以,拘役比拘留严重。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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