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承担债务责任的条件
股东承担债务责任的条件有: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二、公司欠债股权能否转让
公司欠债股权可以转让。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依照章程规定的手续转让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公司欠款诉讼时效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也就是双方所确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三年。如果超过应该付款日三年的,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如果中间债权人有向其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再计算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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