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诈骗的从犯可以不起诉吗
在团伙作案中,从犯有时可能会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其刑罚。
在涉嫌构成诈骗罪后,被告人可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诚、全面而又真实地陈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希望以此获得从宽处理。
必须指出的是,诈骗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负有刑事责任的被告需承担相应的惩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一旦涉及诈骗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可能面临着判处无期徒刑的重罚,同时还将惩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如果在案件调查和审判阶段,被告人能够提供重大立功线索或协助侦破其他相关案件,则有机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诈骗犯没钱还不工作犯法吗
遭遇诈骗行为,涉事人员落网后财力不支,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追究其所有违法犯罪所得。
若诈骗犯无力支付,受害人亦可提出民事申诉,以期夺回属于自己的财富权益。
中国法律明确指出,所有非法所得财产,包括赃款、违法收益等,将被强制性追讨或下令退回赔偿;对于被害者的合法财产,应立即归还;对于涉嫌犯罪行为的器具及其所使用出来的个人财物,应统一没收。
没收所得财物以及罚款,均须悉数上交国家财政,不得私自使用或者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n(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n(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n(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n(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n(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n(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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