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和个人签劳务合同。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和个人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时,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例如企业返聘退休员、企业雇佣临时性的员工时等情形。
一、公司临时工怎么入账
临时工可以按照劳务费来进行记账。企业雇佣临时工,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雇佣合同。为了明确临时工工资的账务处理,首先我们要先明确企业与临时工之间的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两者的账务处理是不同的。当企业与临时工之间是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工资应该按照工资薪酬进行记账。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当企业与临时工之间是劳务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那么临时工工资应该按照劳务费进行记账。劳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因此,劳务关系一般是临时工偶尔或按次提供劳务,并按次取得报酬。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取得劳务报酬时,应该提供劳务发票(可到税局大厅代开劳务发票)。如果临时工无法提供劳务发票,企业仍然需要根据记账原则如实记录账务,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必须做纳税调整,将没有发票的费用从税前扣除项目中剔除。
二、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三、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吗
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因此,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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