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
一、不进行工商变更的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依法受让了股权或者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可以确认股东身份,工商变更登记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以工商登记的信息认可股东,如果原股东因诉讼,其股权被查封的,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股权。
二、隐名股东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吗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可以由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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