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删除贷款申请后再次申请还需要学校审核。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预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1、在高中期间享受助学金的高三毕业班学生;
2、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属于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3、没有过购买高档首饰、电器、时装、化妆品的经历;
4、在高中期间没有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的经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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