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求偿权的实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
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投保人投了财产损失保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了保险事故;以及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的。保险人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算出险吗
代位求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属于对方出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三、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属于债务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债权人自身的权利,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代位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产生在保险合同中,而代位权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第三人的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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