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64元,具体规定为:第一,杭州的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4元。第二,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55元。第三,杭州的临安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1、上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二、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家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患大病重病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中等学校就读的;
3、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
根据我国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低保标准的规定: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5元;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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