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谋取经济利益为唯一动机,组织涉及3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且红包扫雷游戏的总金额累积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或者组织涉及3名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涉案资金累计达到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另外,若组织涉及3名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累计参与赌博者人数更是高达20人以上的情况下,以上情形皆被刑法第303条定义为“聚众赌博”犯罪行为。
据此可知,倘若相关微信群已经达到了前述的犯罪判定标准,那么该微信群的创建者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涉嫌赌博罪。
然而,对于其他参与赌博的人士来说,具体的惩罚结果取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具有营利之意图以及赌资规模大小,还包括参与赌博的次数与持续时间等等因素,如果情节轻微,有可能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社交平台上发出红包并从中抽取提成,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以营利为目的,其性质与赌博无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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