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起诉状需要写明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有当事人的签字和撰写日期。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了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以物折抵这几种。
一、孩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孩子抚养费起诉状需要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地址、电话,接着是案件的案由,然后是诉讼请求,要求对付支付多少抚养费,接下来是事实与理由部分,您为什么要求对付支付这个数额的抚养费,是对方收入比较高还是孩子花费比较高,或者是其他原因,最后是您的起诉书是提交给哪个法院,提交人是谁、提交日期是哪天,最后您需要在提交人处签名。
二、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两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孩子抚养费需要开庭几次
孩子抚养费案件需要的开庭次数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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