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的规定,若诈骗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则需进行立案追诉。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的规定,若诈骗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则需进行立案追诉。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法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为工具,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仍然进行诈骗活动。
2. 诈骗罪的对象: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即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
3. 诈骗罪的工具:本罪所使用的工具为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4. 诈骗罪的数额:本罪的数额较大,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5. 诈骗罪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情形包括:
(一)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三)冒用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国库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或有价证券诈骗行为的情形。
总之,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罪行为人予以严惩。
总之,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罪行为人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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