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本市居民阶梯气价、阶梯水价自2015年11月1号起实施。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全市(滨海新区除外)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静海区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对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独立采暖用气,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14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降低。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级,水价分级递增。
第一级,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4.90元;第二级,户年用水量在181—24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6.20元;第三级,户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对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级年用水量分别增加36立方米。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水,按第一级水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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