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
二、刑事刑拘需要通知家属吗
刑事刑拘需要通知家属,一般在拘留后24小时内给家属,但是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的特点
刑事拘留有如下特点:
1.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注意,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只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2.实施强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措施临时性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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