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委托手续何时提交
1、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
2、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二、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几种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三、遇到纠纷,民事诉讼委托书怎样交
遇到民事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进行诉讼的时候,要向法院提交委托书,证明双方的委托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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