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丈夫去世后,尽到了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就成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与其他子女均分财产。
一、媳妇可以不赡养男方家父母吗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因此儿媳妇不赡养男方的父母,不违法。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二、是否可以要求配偶支付赡养费
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子女承担,而配偶不承担赡养公婆或者岳父母的责任,所以不有要求配偶赡养,如果配偶承担赡养责任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女方丧偶后对男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而儿媳与公婆并不具有血缘关系,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但如果儿媳赡养公婆的,则可以或者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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