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是什么
诉讼主体的构成上,一般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能是同事、同学等等,出借人都是出于帮助的心理。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是连借据也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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