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管是男方女方,提起上诉的程序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想要提起上诉的话。首先,上诉人需要准备一式两份上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然后将上诉状提交给原审法院,按照原审法院的通知预缴上诉费。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15日内作出答辩,然后原审法院会在五天内将全部案卷报送给二审法院。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驳回、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如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则原判决生效,原告可以等待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如果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决定开庭审理,则需要再次进行审理程序。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来说,二审改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耐心等待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状后携带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开庭审理;
(5)审理后法院进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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