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产如何合法转移至儿子名下
在父母在世的情形下,可以采用出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然后根据转移的方式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农村房产交易流程解析
农村房产交易流程:
1.需经村集体以及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6.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7.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农村房屋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农村房屋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n(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n(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n(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