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是对方全责,电动车部分损坏,能否让对方赔新车。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部分损坏的,只要损坏部分的维修费用即可。
一、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理赔的流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
3、自行修理损坏车辆的,可以留存修理单据,维修费用由对方承担;
4、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
6、不足部分由对方全责人承担。
二、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样解决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要构成犯罪才会判刑。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但损坏他人财物不够五千元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不会判刑的,而是给予治安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情况如下:
1.总损失的数额达到了5000块钱以上;
2.损坏的次数在三次以上;
3.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4.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严重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判刑如下: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故意毁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比如毁坏的是自己的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故意毁坏财物,却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或者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可以我方可以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车辆损失的,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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