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
1、原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证明其与被告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离婚诉状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5、有财产分割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财产清单、产权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离婚协议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协议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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