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乳腺癌3期能取保候审吗
身患癌症者仍然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司法机关应当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便利条件:
(1)其所涉嫌罪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2)就其所犯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而言,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3)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乳腺癌可以申请哪些补助金
通常情况下,对于罹患癌症的病患而言,他们并不享有任何形式的由民政局提供的援助金或补贴。
然而,如当患者符合以下所确定的八种特定类型时,他们有权利提出申请获得相关援助:享受到大病医疗救助待遇的公民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生活无着落、无家可归、无人抚养);农村“五保”对象(即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所有城乡孤儿;当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乡重度残疾人;此外还有那些已被民政部门建立档案,并确认其为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最后一点就是家庭经济状况较为严峻的大学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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