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治安拘留、什么是刑事拘留,二者的差别在哪。只有弄清楚了这些,才能理解治安拘留是否可以转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又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在短时间内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期限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刑事拘留是配合刑事诉讼的一种临时措施。
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
撤销行政拘留,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先前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结案后折抵刑期。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说明案件性质发生变化,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其原因可能为:1、案件情节发变重大变化,如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的伤情从轻微伤变为轻伤以上的伤情;2、公安机关发现新的事实,该事实足以让行为人构成犯罪;3、发现之前有犯罪事实没有处理。4、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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