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行为人的勒索目的未实现也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只要出于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实施了劫持、控制人质行为,即使勒索行为尚未来得及实施,行为人出于怜悯或恐惧心理释放人质的案件、或者人质逃脱的案件、或者人质被解救的案件,都是以绑架罪定性处理。绑架罪的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一、绑架勒索罪要判几年
绑架勒索罪要判处几年,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
二、绑架罪未遂量刑标准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儿行为,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这是绑架罪的量刑标准,那么绑架未遂根据法律规定,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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