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还用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视情况而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2.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需要的,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3.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以共同的名义,为家庭生活和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债务,但是实践中存在一方欠下债务,而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形。如果债务数额较小,可能涉及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不知情一方又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自己举证证明,另一方欠下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对于数额较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就由债权人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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