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首先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拥有属于自己合法的财产,再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属于死者的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合法继承。
如果死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离异的夫妻有遗嘱指定他们的孩子以后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指定继承人,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不能通过继承获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死亡,这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踪达一定期间,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死亡,这时就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父母还健在的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例如父母住在时可通过赠送行为把财产赠给子女,也可通过合同方式把财产出卖给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卖、租赁、赠与给他人或集体。这些行为都是父母合法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他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阻挠。子女强行继承健在父母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夫妻离异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权利,只要父母愿意将财产给到子女,或者是父母没有存在另外订立遗嘱的情形,那么子女都是可以拥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健在的情况下,是不能继承财产的。
三、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八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其实就是说监护人并不因为离婚就发生根本的改变了,比如离婚的时候抚养权归母亲,但在法律上父亲也还是孩子的监护人的,真的需要监护人担责的时候父亲也是有份的。抚养权的问题和第一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根本就不冲突,大家也不应该再把一些法律原则问题和自己以为的亲子关系混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n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2.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