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认定可以获得以下赔偿项目:若因工致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其他相关项目。
个人工伤认定可以获得以下赔偿项目:若因工致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其他相关项目。
个人工伤认定怎么获得赔偿?
个人工伤认定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并承担工伤医疗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进行工伤医疗费用核定。
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定结果应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受伤时间、医疗费用的数额等。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因工伤认定申请不当或者拒不配合工伤认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义务配合工伤认定工作,并提供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不配合工伤认定工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配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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