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后买卖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承租的房子离婚时如何样进行分割
根据相关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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