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卖淫罪老板有责任吗
当然有责任,并且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有人认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这显然不符合立法原意,而且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已出现了男子卖淫的现象,国外多数立法并不排斥男性可以成为卖淫。
如果构成组织卖淫罪一般量刑时7到8年居多;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是三年左右。
在我国相关的组织、胁迫他人进行卖淫的,一旦被我国的公安部门查处的。我国的相关司法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处罚。根据案件的情况和我国的法律条文,这类人员应判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案情严重的,还应处以无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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