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过了3年还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3-07-18 05:40:01 2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欠钱过了3年还能要回来吗

欠钱过了3年有可能还能要回来,欠款超过3年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并不知道他人欠了自己的钱,此时诉讼时效就并未结束,如果是当事人明知他人欠款,但是在诉讼时效内没有催款,并且也没有提起诉讼,此时,若超过时限才提出诉讼请求,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将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但是依然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钱个人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三、民事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不会判刑。但若追债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不执行判决会被判刑。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然后被借人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不还钱,就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被借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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