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
1、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当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元素单一或者组合;
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因此由上述元素组成的商标必须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不能与其他商标混淆。
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条件,一种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另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
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流程有哪些
(1)形式审查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和手续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并确定申请日。如果商标局在审查中发现了形式问题,会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加以补正。
(2)实质审查
商标局经过形式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会决定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同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和部分相对理由。
(3)初步审定公告、异议和复审
商标局经过实质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即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注册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存在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任何人认为商标注册损害了公共利益,存在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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