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帖颠倒事实,被判网络侵权担责
时间:2023-04-24 10:42:42 3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2014年1月3日,小伙张盼骑着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摔倒,与此同时,正在路边清扫的环卫工人李国华亦摔倒在地,张盼被指撞倒了李国华。事故发生后,张盼陪同老人到医院救治,但此后张盼一直以自己无责拒绝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李国华将张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张盼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

经司法鉴定,张盼所驾驶的摩托车确实与李国华发生碰撞,且造成李国华头部、下肢左外踝等摔伤。据此,安徽省合肥市中院终审认定,张盼对该事故负有责任,应该予以赔偿。但在认定赔偿方面,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李国华的工资足额发放,误工费不予支持,护理费标准也不尽合理,最终判令张盼赔偿李国华各项损失3438.5元。

作为案中案的另一案,这起事故发生3天后,即2014年1月6日,交管部门认定张盼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引发张盼不满。随后,张盼在合肥一知名论坛发布主题为好心扶人,反被讹的帖子,引发舆论对李国华及其家人的指责。在帖子中,张盼称当时他距离李国华有1米左右的距离,不可能撞上,并称交管部门前后态度存在差异,意指交管部门偏袒李国华一家。

因为该喊冤帖上写的姓名均为真名,造成李国华及家人备受指责,十分困扰。在就事故医疗费等提起诉讼的同时,李国华也针对张盼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对此,张盼则辩称,该网帖并非他所发,拒绝承认侵犯名誉权。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该帖确为张盼所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盼采用网名直接说自己扶老人被讹,先后采用发帖跟帖的方式否定事故鉴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在网帖中采用大量鼓动性及情绪发泄性的言论,对李国华一家身心造成极大压力和打击。据此,法院认定张盼侵犯了李国华的名誉权,并判令张盼赔偿李国华精神损失费3000元。

庭后,律师指出,如今网络维权成了很多人选择维权的方式,在实践中也确实有效,但网络维权很容易造成侵权,而想要避免这一状况,一定要以证据说话,且不能隐瞒事件的真相。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网络侵权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更新时间:2024-01-27 17:45:08
查看网络侵权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网络侵权 最新知识
针对网上发帖颠倒事实,被判网络侵权担责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网上发帖颠倒事实,被判网络侵权担责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