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宅基地如何去过户
时间:2023-04-04 20:00:49 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宅基地是不能去过户的,因为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不享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产,不管房屋所有权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因为其对房产有所有权,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人就可为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一、离婚房产共有贷款如何分割

离婚时按揭贷款房屋如何分割,主要还是看该房屋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的,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法院分割会遵循如下基本原则:第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第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第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父母的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父母的农村宅基地无法继承。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三、如果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 离婚怎么办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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