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包括本车以外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原则是交通事故损失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又可以被称为交强险,交强险主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方受害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其责任限额内,会给与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保费是按照全国统一的收费执行,且执行收费标准由全国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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