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犯罪与侵占犯罪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在法律层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盗窃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秘手法,盗窃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活动、未经允许入户盗窃、随身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合进行扒窃等犯罪行为。
相比之下,侵占罪则主要是指那些将原本由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时还要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要准确地区分这两种犯罪,关键在于对财物的实际占有状况以及行为人获取财物的具体方式进行深入分析。
在盗窃罪中,财物原本处于受害人的实际占有之下,而行为人正是通过各种秘密手段来破坏这种占有关系并最终获得了财物;
然而,在侵占罪中,行为人在获取财物的过程中,财物已经处于其合法占有或控制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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