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通知书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若是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家属在接到通知书后怎么做
1、可以先联系简单找人了解案情之后,委托律师会见完整了解案情,告知外面情况,有家属以及律师在外面全力帮助,让其放心,并将其在里面需要的物品和需要带出的话,告知家属。
2、持身份证、拘留通知书到关押的看守所送接济物品
3、和律师保持沟通,向律师提供有用的信息。
三、拘留的适用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检察院会结合公安机关侦办结果给于当事人相应处理,如果是当事人没有犯罪证据的,会给于释放;对于有确凿证据的当事人,检察院会责令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