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需要根据合同来具体确定,解除权的行使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是以合同的存续期间为限的,如果合同存续期间未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方式主要有通知解除以及办理相关手续解除两种。
一、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并不能一概而论,具体需要看合同的存续期间为多久,这是因为解除权是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方式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方式需要有以通知解除合同和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解除合同两种方式。对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它可以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如国际上惯用的声明、请求或特定情况下的传真、电子邮件等。
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情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情形主要是以下各种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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