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职务不是处分,停止执行职务是一种组织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停止执行职务人继续履行职务将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与损失。
一、职务侵占罪怎么判缓刑
职务侵占罪是否能够适用缓刑,需要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犯罪情节以及量刑情节都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同时,还不能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以,职务侵占罪可以缓刑,但只是可以适用缓刑,并不是一定能适用缓刑。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二、组织保障包括哪些措施啊?
组织保障是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所采取的组织措施。按照代表法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代表办事机构,配备强有力的工作人员,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服务。这是从组织机构上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系,为代表服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保证人大代表工作、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2)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设立代表接待室,随时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也可建立代表接待日,定期接待人大代表,还可以走访人大代表,了解和解决代表工作和活动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3)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参观活动,召开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交流和总结代表活动经验,通报有关情况,商讨开展代表工作、活动的办法和措施。(4)组织代表开展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等有关活动。(5)做好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三、一般停职调查多长时间
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停职检查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纪检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采取组织措施,必须是被立案检查的违纪党员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问题的调查,妨碍案件检查工作的开展。停职检查也是在调查事情过程当中采取的一项强制回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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